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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公积金有没有办法套出来,办事,诚信可靠

    2024-12-21 03:33:01 82次浏览
    价 格:面议

    特别提示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所有表格均可在公积金网站下载使用。

    3、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在住房公积金贷款偿清前不再受理其他住房类型的提取。

    4、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借款人配偶身份证复印件2份;如果有共有人,同时提供共有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

    2、借款人、配偶及共有人(如果有共有人)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借款人及配偶收入证明原件各2份(工资主管部门盖章)。

    4、借款人结(离)婚证复印件2份。

    5、借款人为市中心缴存户的提供8位公积金账号,如10XXXXXX,其他公积金户出具申请当月之前6个月的缴存明细表(缴存地打印)。

    6、《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3份;《合同信息备案摘要》复印件2份。

    7、首付款发票复印件2份。

    8、《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2份(购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除外)。

    9、《国有土地使用证》[2](全部)复印件1份。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带附图)复印件1份。

    11、借款人用于还款的银行帐号。

    职工自建自住住房,应提供职工所在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的规划、房管部门开具的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提取额度由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确定,不包含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金额。

    职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先确定主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再确定配偶或其他租房人的可提取额度,其中主租房人是指租房合同上承租方左起的个人。可提取额度总额由系统根据录入的月租金额和家庭年收入自动计算,计算公式为:可提取限额=月租金额*12-家庭年工资收入*5%,其中家庭工资收入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计字[1990]第1号)的规定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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