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卡前务必将以前的门诊医疗费送区医保经办机构写入社保卡,以辟免起付线的重新收取。
挂完号后请持社保卡和《病历手册》到相关诊室就诊,就诊时主动向大夫出示《病历手册》,再由大夫开具电子和处置单。如果未主动出示《病历手册》等个人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将由个人承担。
北京市医保患者(包括北京市医保、公疗医照)
①挂号:选定号源后不需缴费,可在“挂号查询”中查看已预约号源。
②取号:就诊当日请携带到医院自助机缴费取号(仅支持微信、支付宝或银行卡支付)。取号时限:上午号11:30之前(节假日半日门诊11:00之前)、下午号16:30之前,超时未取,视为爽约。累计爽约达三次后将在未来的30天内无法通过手机进行挂号。
③退号:可在“挂号查询”中进行退号。退号时限:上午号10:30之前、下午号15:30之前。
就诊类型为‘北京市医保’和‘公疗医照’的患者,预约成功以后,在就诊当天超过取号时限未取号的,则记一次爽约,连续三次爽约的患者,则进入爽约黑名单,以后一次爽约日期开始计算,30天之内无法使用手机挂号。如果是在预约号就诊当天日期取号限制时间之前取消预约的则不记入爽约;就诊类型为‘自费’、‘公费’、‘异地医保’和‘新农村合作社’的患者,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在线缴费失败,系统自动将锁号释放的情况,不记入爽约。
挂号
1.就诊号就诊当日指定的上午或下午出诊单元内使用,逾期无效,不予退换。
2.复诊(看结果)、咨询、开药等均需挂号。
3.初诊患者可先看普通门诊,待检验、检查结果出来后再看专家门诊,可有效缩短诊疗时间。
4.门诊出诊医生安排动态调整,具体出诊信息可参考北京医院各预约平台等相关内容。如有变化,以当日挂号信息为准。
5.为避免人员聚集,请务必按预约挂号时提示的候诊时间来院候诊。请按序就诊,保证一医一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