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护对象以设计喷射率直接喷射气体,在保护对象周围形成局部高浓度,并持续一定时间的灭火系统。 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喷头均匀布置在保护对象的四周,火灾发生时,将灭火剂直接而集中地喷射到保护对象上,使其笼罩整个保护对象外表面,即在保护对象周围局部范围内达到较高的灭火剂气体浓度实施灭火。
雨淋系统由开式喷头、雨淋阀组、水流报警装置、供水与配水管道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 与前几种系统的不同之处在于: 雨淋系统采用开式喷头,由雨淋阀控制喷水范围,由配套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或传动管系统启动雨淋阀。 雨淋系统有电动、液动和气动控制方式。
干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下简称干式系统)由闭式喷头、干式报警阀组、水流指示器或压力开关、供水与配水管道、充气设备以及供水设施等组成,在准工作状态下,配水管道内充满用于启动系统的有压气体。 干式系统的启动原理与湿式系统相似,只是将传输喷头开放信号的介质由有压水改为有压气体。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所使用喷头的型式,可分为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大类。 根据系统的用途和配置状况,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分为湿式系统、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雨淋系统、水幕系统、自动喷水-泡沫联用系统等。